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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收费人员政策解答和文明用语有关问题的通知

索引号: ZDDBG185210 发文字号: 陕交函[2012]513号
发布机构: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关于规范收费人员政策解答和文明用语有关问题的通知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12-07-16

省高速集团、省交通集团、陕西宝汉公司,陕西金秀公司、陕西西铜公司、西安华通公司、榆林榆神公司:
    为规范我省高速公路收费人员解答司乘人员问题的行为,提高政策解答能力,提升服务质量,切实实现文明收费窗口的微笑服务、畅捷服务和便民服务,树立陕西交通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。根据《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印发〈陕西省公路收费工作服务标准〉的通知》(陕交发〔2006〕92号,以下简称《服务标准》)有关要求,结合我省高速公路收费人员车道工作实际,现将规范收费人员政策解答和文明用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 规范政策解答
(一)熟悉政策,掌握信息
   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大对收费人员政策培训力度,提高收费人员应知应会能力,加强收费人员对收费政策和路况信息的掌握。各高速公路收费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收费标准、计重收费、绿色通道等收费政策,以及非现金收费、救援电话、路段路况路线等基础信息,提高自身的业务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,提高运用收费政策解决工作矛盾和问题的能力,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。
(二)统一答复标准和口径
    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针对司乘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,制定统一的应答标准和答复口径,限定答复范围,属于收费员现场答复的内容,要求收费人员必须掌握并规范答复,超过答复范围外的,则应由上级管理单位或相关部门予以答复。
二、规范礼仪和文明用语
(一)规范礼仪 
    全省高速公路收费人员现场解答司乘人员问题时,应细致、耐心,微笑真诚,表情自然;使用文明用语,咬字清晰,语速适中;说话和气,态度亲切。遇有误会、纠纷发生时,要冷静克制,沉着应对,确保不争吵,耐心做好解释工作。
(二)规范文明用语
    严格按照《服务标准》中规定的文明用语标准,规范收费过程中的文明用语,特别是对于司乘人员提出的超过答复范围或确不清楚的问题,避免出现“不知道”、“说不清”等字眼。
三、规范答复流程
    对于在限定答复范围内的问题(如司乘人员咨询的收费政策或路况等情况),收费人员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,准确无误的答复,必要时可出示相关文件。对于因超出答复范围不能及时予以答复的,要及时告知司乘人员,正确引导其咨询相关单位和部门。具体可参考如下流程:
1.仔细聆听、详细了解司乘人员询问的问题,是否属于可现场答复范围。
2.对于司乘人员询问问题,属于可直接答复的内容,亲切流利、完整规范的使用文明用语予以解答;对于超出解答范围以及确实不清楚的问题,应礼貌告知司乘人员,不能含糊其词误导司乘人员,可通过值班班长或站长接待解答,或告知司乘人员,请其通过电话询问相关单位和部门。
3.对于解释后司乘人员仍有疑问的,需耐心细致地再次解释,争取司乘人员满意。
4.如遇司乘人员仍不愿离去等特殊情况,对不能及时处理的,应关闭该道口,疏导其他车辆改道,并及时上报,由收费班长或值班站长单独处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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